强制交易
合作意识达成后,拖延时间不交易,终半胁迫客户选择其他合作方式,比如以租北京车牌收定金后强制买背户;编造具体北京车牌转让资源,收取客户定金后再强制交易其他资源,比如结婚过户方式之前约定标主为京籍,后强制交易外地籍贯等等。
原本答应客户很多条件,在合作意识达成后翻脸不认账,这个现象在任何行业内都有可能出现,在车牌行业也不能免俗,甚至在不轨中介看来是一种非常实用的交易手段。
利用客户不懂而以次充好
编造北京车牌转让资源骗取客户信任,收取定金后再仓促安排,这个现象在小中介中很常见,但危害并不是特别大。在黑中介中,对于不懂的客户,以次充好是很常见的现象。都是同等年份的指标,但因为指标来源、标主情况不同等不同也是存在质量差异的。所谓的问题标,大多都是基于客户不懂才能卖出去。更有时候人家的价格不低反高。
利用骗取的客户信任,冒签合同或不如实反馈情况,安排有潜在风险合作方
在车牌转让市场中,有些中介会让客户用符合标主要求的人冒签协议(甚至客户找不到冒签人时候中介找人冒签);也有中介在销售来路不明指标或问题标时候让人冒充标主家属(有时候还不便宜哦);也有不少情况是隐藏信息,明知有问题而不言不语,甚或编造事实以达到签单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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